
為了去領回我在外流浪了將近半年(6月到現在)的作品
今天下午自己衝到桃園縣立文化局去....
本來要騎車去 但看見MyMap上長長長的一條線
還是坐火車比較不累...
但當地公車實在很難找 當地人(?)也不太知道
來來回回跑好久才坐到車
到了縣府路 也是繞好久才找到文化局(雖然他很大棟)
最後等著作品從倉庫中被拿出來
我就原方法回板橋了...
="=第一次去 不覺得很可笑嗎?
聽說我的作品在那裡展過一回了
但我甚至懷疑他們有把它拿出來展嗎...
連展場長怎樣都不知道
雖然之前有些比賽也是這樣的經驗::
作品去了 作品回來了
連看都沒看過 就展了一回了
但《生產線上》這系列作品不一樣呀...
我一直認為我要現場自己佈置
才能達到作品的狀態
當初送件時也有說明 電話中也說過::
部展時請找我去 我需要將作品擺設出來...
但沒有
我後來接到的電話只是 要怎麼領回作品...
所以 我感到不滿 這合理嗎?@@a...
但回來仔細看畫冊中的評審感言時
我知道 這不是我的問題了!
我之前因桃園美展的結果大失所望是我自己得失心作祟
但就像我大言不慚跟學妹說的:::
做作品 比賽是不必去談論的附加價值
重點是你做了什麼作品 然後展呈...
對照我在去桃園的火車上寫的一小串類似抱怨文之文字
也不能怪罪什麼...只能說 現實如此
你願意配合現實就做
不然 就堅持自己的意見 沒必要被鬼東西影響
=D=+但又像之前常說的::說是一回事 做又是一回事
原來我常因自己的嘴砲自打嘴巴呀~~~
火車上隨寫::
當今台灣各地方單位之美術展覽形式
仍是以"沙龍美展"方式舉辦呈現
以某種權力準則劃分作品 分類評比
不似北美館TB的策展模式或其他當代藝術展呈機制
系統是因各單位所面對的對象(徵件大眾)而規劃
當前多數參與展覽之人員亦是以"傳統"模式相對應
但一個帶動各地方文化運動的官方單位
若無法與當代多樣且面貌複雜的藝術對話
不能保有更寬容的條件或接納的可能
那只能說是限制了更多發展的可能性
可能許多在地具台灣當代藝術創建能量 因此而難以發聲
ps.桃園縣政府在藝術展覽方面
有分桃園創作獎(審核策展)與桃園美展(原沙龍評審機制)
是少數地方政府文化局中 有活潑機制與用心經營的單位
但除此之外 對於展覽規章的諸多不合理處
其實國際各徵件展覽中 亦是無法妥善解決的大問題
我上方的報怨文是另外指涉其他單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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